一个人为什么以某种方式行事?这个问题经常会关注个人行为的原因。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通常被忽略的问题要考虑,它与人类的动机有关。一百多年前,精神病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论述过掌握行为目的的关键性。个人行为的意图可能是丰富生活,或者自我毁灭甚至是破坏性的。然而,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生活质量,而是行为对于一个人有意义的目的。
例如,埃德娜(Edna)是20多岁的研究生,她过度运动并严格限制饮食。尽管埃德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她的健康,但她坚持以追求减肥为目标。但是,从最基本的角度来看,只有认识到埃德娜拼命寻求保持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才有可能弄清她行为的目的。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阿德勒认为生活的最初记忆揭示了最深刻、最准确地认识一个人的方式。在一个早期回忆的例子中,多尔夫(Dolph)谈到了以下内容:“我当时上一年级,正等着一个讨厌的孩子放学走出校门。当他出现时,我挥拳打向他的脸,他的眼镜飞了起来。我用脚踩他的眼镜。当我用脚压碎他那笨拙的眼镜时,看到他像婴儿一样哭泣,我觉得很有趣。”对于多尔夫而言,记忆中最生动的部分是:“踩碎眼镜,看到孩子在哭。”那时,多尔夫说他感到“兴奋而快乐”。
对于多尔夫而言,他的行为方式或目的是通过伤害或破坏来寻求兴奋,代价是他人受到伤害。多尔夫今年30岁,与社会格格不入,有从事破坏性和反社会活动的经历。在治疗中,尝试掌握多尔夫行动的目的可使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从他对世界的看法中共情地理解他。如果要在更具社会建设性的行为方面取得进展,则必须从认识到多尔夫行为的目的开始治疗。
多尔夫的治疗任务是: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找到他在生活中寻求的兴奋或意义。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追求,涉及到根深蒂固的行为的根本转变。
一个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目标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不是正确的,但这对个人来说是有意义的。这是试图了解一个人最重要的事情。